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海州法院召开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典型案例发布会

   新华网南京5月31日电(韦志银)5月31日下午,海州法院召开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近两年来未成年侵权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典型案例。

    据海州法院少年庭陈利东庭长介绍,近两年来,少年庭累计收案469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案件309件,占全庭案件总数的65.8%,这类案件数量多、比重大,主要集中未成年人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受到的侵害主要有强奸、猥亵、强迫卖淫等;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校园伤害、运动器械损害等人身、健康权受到侵害;因家庭纠纷导致权益受到侵害,涉及案件类型包括抚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该院主要采取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青少年成长环境的预警机制,法院与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经常性地调查青少年成长环境,吸纳社区居民作为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监督员,共同维护青少年成长环境;充分利用新岸业余学校平台,对缓管免少年犯进行帮教,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会上发布了连云港电大女生受侮辱案、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小区内健身器材致未成年人受伤案、老师强制猥亵女学生案件,并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解读,并进行点评。

    精选案例:教师强制猥亵案

    被告人马某某作为海州高级中学教师,利用老师身份,多次在其私家车内、学校办公室内,以亲吻、抚摸胸部等方式强迫强制猥亵被害人赵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强制猥亵女学生,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对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点评:本案是一起校园性侵案件,由于很多学校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评价一切的标准,在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知识尤其是性知识教育方面缺少时间投入,长此以往,有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素质道德滑坡,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最终导致老师得以甚至长期伤害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造成一生难以愈合的伤痕。此案警示公众: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校园普法力度,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和心里健康教育,提供教师的道德素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性知识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