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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购车”很可能是陷阱,当心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自汽车新零售开始成为行业热点,“零首付”购车的广告铺天盖地而来,更是让不少消费者心动不已,但是零首付购车真的像字面解释的这么简单吗?最近有不少地方法院都发布了关于“零首付购车”的合同纠纷案例,所谓“零首付”购车实际上有很多灰色地带,甚至有可能让人陷入信用危机

“卖车全免费,买车0首付”、“0到1成首付买新车”、“1成首付弹个车”……近期,在大街小巷不难看到以上这些以“超低首付”作为营销亮点的购车贷款广告。汽车贷款真的可以有那么低的首付吗?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随后央行和银监会又出台《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规定,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

从上述规定可知,一般购买自用汽车首付比例为20%以上,所以汽车经销商擅自采用零首付购车方式的,可能会导致银行解除贷款合同,不予发放贷款,并可能面临购车者通过诉讼追究其赔偿责任的问题。

既然违反法律,为什么还会有人想要“零首付购车”?一般来讲,考虑“零首付购车”的人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钱不多甚至是没钱,但还是想买好车,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有预期,只不过想提前几年消费一下;

第二种,想通过各种方法低息贷款出来投资的人。

不过,说是“零首付购车”也并不是一分钱都不用出。“零首付”顾名思义是不用交车款的首付,但是其它费用还是有的,比如说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用等,这些都是要车主在买车的时候出。

近年来,由于轻信某些“黑中介”,想要实现零首付购车,结果买车不成,还欠一身款的案例时有发生。

套路一:零首付买车“钱车两失”

最近,近日济南市历城检察院审理了一起“零首付购车”骗局。

据《齐鲁晚报》报道,2016年,家住莱芜的徐某、周某、汪某三人想一起创业,苦于没钱时,温某出现了。温某是三人的朋友,正从事贷款中介业务,她极力向三人推荐了一个可以快速来钱的好办法——“零首付购车”贷款。

具体的流程是:首先,由温某所在的贷款中介给三人分别垫付汽车首付款,贷款中介给他们还车贷;第二步,贷款中介把新车开走,将车辆二次抵押办理商业贷款;最后,三人拿到抵押款。

结果,车辆到手后,贷款中介以二次抵押的名义将新车开走,然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徐某等三人没有等到抵押款,反而等到了车贷公司的催款电话。

这其实就是很多“零首付购车”骗局的经典套路:犯罪分子以“零首付购车”引诱急需融资或购车的客户,骗他们用车辆抵押贷款,再将抵押车辆交给同伙处理。等车主发现被骗,不但车难以找回,还因骗局背上贷款。还有甚者,会将车辆三次抵押给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利用车主信息办理信用卡套现。在很多“零首付购车”的骗局里,车主最后非但车没到手,反而背负了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债务。

套路二:增加购车风险与成本

并非所有的零首付购车都会导致“人车两失”的可怕后果,许多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通过垫资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购车,通常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同时也会通过增加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手段来增加购车的实际成本。

许多表面看似能够实现“零首付”的手段,实际上不仅不合法,而且也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如,通过抬高车价的方式售卖原本应该打折的库存车,或是将低端车型的售价改成高端车型的。如假设一辆裸车价为13万元,30%首付款为3.9万元,而经销商若将价格提升到18.6万元,则扣除30%首付后,贷款金额正好为13万元,相当于车辆的真实价格,则可以变相实现“零首付”。

问题在于,这种办法看似有利于购车者,实则会令购车成本大增。根据现行法规,最低首付比例的计算基数为车辆的成交价格,且不包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因此,抬高了汽车的原价,相当于也将同时提高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车辆购置税、保费等各类附加费用。如在上述例子中,原裸车价为13万元的车辆,10%的购置税约为1万元(扣除增值税再乘以10%,即:13÷1.17×10%),而裸车价为18.6万元的车辆的购置税约为1.6万元,白白增加了6000元。

套路三:名为购车实为租赁

还有一类“零首付购车”在实际操作流程上是合法的,但只是在营销话术上偷换了概念,将“先租后买”偷换成了“零首付买车”。

在一些互联网购车平台上,能够找到不少明确写有“首付0”的车辆。如全款售价为9万多元的一款福克斯车型,除首付为0,还写有月供为2689元,期数为12期。不过,仔细一看,这并非表示买车的首付为0%,12期月供每期为2689元,而是指“先开一年”的每月租金为2689元,否则总共才支付3万多元,就能买下9万多元的车,显然并不合理。在第一年用车期间,车辆及车牌所有权均归平台所有,第二年后消费者可选择是否付清“尾款”,并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

此外,消费者如果选择这一购车方案,还需缴纳2900元的提车服务费,以及12680元的保证金,其中,保证金会在“尾款”付清后返还。

这类本质上为车辆租赁的服务,却在营销话术上使用“零首付购车”、“月供”、“尾款”等汽车贷款的相关概念,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概念上的混淆,而融资租赁又与汽车贷款在产品属性、成本计算上有较大不同。

除了可能坑骗消费者,“零首付”还会引发什么风险?

其实,如果“零首付购车”太多,也可能对金融系统造成风险。这一点,美国人就有前车之鉴。

2016年,彭博社通过查阅法庭文件、监管资料,对业内人士专访发现,汽车次贷近年来的繁荣已经出现了过热迹象。彭博社称,这个市场只有1.2万亿美元,比点燃全球金融危机的房地产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要小得多,因此重蹈2007年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风险已经在潜伏。而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国银行在那时已经嗅到了风险并收紧了汽车贷款。

而在中国,业内有分析认为,出现“零首付”的最根本原因是征信体系尚不十分完善,而互联网金融平台整体风控较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截至2015年9月末,央行征信系统已收录8.7亿自然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3.7亿人。央行征信系统并不能全方位覆盖,企业降低风险须寻求多维度征信体系,但有些大数据的应用还处完善阶段,骗贷就是利用了此漏洞。

所以,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征信市场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多头借贷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相信未来实现国家级层面的征信数据共享之后,整个行业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降低风险最主要的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大事”。分期付款虽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年轻人的财务压力,但控制不好的话,能让人的欲望膨胀,产生不良效果。并且近年来消费主义盛行,在很多社交平台上,提前消费被描绘成为正义的、必要的、有追求的。

很多人上学的时候都学过莫泊桑写的一篇小说《项链》。因为弄丢了一条为满足虚荣心而借来的钻石项链,女主付出了十年的艰辛劳作。高利贷滚成的数目令她不得不一面回收借据,一面另外立几张新的借据展缓日期。日复一日,没有片刻的喘息,亦耻于将这一切告知亲友。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又何尝不是如此,用最贵的口红、买最新的手机甚至还需要一辆豪车,生活却走向欠债-还款-欠债的泥潭,每日忙于拆东墙补西墙。真有这个必要吗?承认自己买不起没那么难。